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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经费奖励举报保健食品违法行为线索

2017-07-19 15:01:42 来源:国际在线 编辑:陈伟赞 责编:董健雄

  国际在线广东频道消息: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食药监局”)决定从7月至12月联合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卫生计生委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南粤护老”专项行动,围绕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搭建保健食品营销欺诈社会共治平台三个重点任务,坚决铲除各类以保健食品非法营销欺诈老年群众的社会公害毒瘤。

  为鼓励消费者、业内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积极举报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违法行为线索,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省食药监局决定今年从工作经费安排100万元,专门用于奖励提供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违法行为案件线索的举报人,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举报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中的以下七种违法违规行为可给予奖励:一是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行为;二是销售未经注册批准、假冒伪劣、质量不合格、来源不合法、标签不符合规定的保健食品的行为;三是利用会议营销方式违法营销宣传、强买强卖、欺诈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四是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违反《保健食品审查暂行规定》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行为;五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传销或违法直销行为;六是销售过程中的非法行医行为:七是其他有关违法行为线索。

  奖励标准将根据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设定三个档次,分别给予100元、500元、1000元不等的奖励金额。凡是举报内容有准确的违法企业名称、地址和涉及的具体产品名称等信息,就至少可以获得100元的奖励。如果能够提供有助于案件查办的产品外包装、宣传资料、交易凭证或相关视频、音频、图像等证据,可以获得500元的奖励。在此基础上,如果举报人能协助调查工作的,将获得1000元的奖励。此外,经查实后如果属于重大案件线索,还将按照广东省《举报重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的规定,在100万的专项经费外额外给予奖励,最高可以达到30万元。

  省食药监局提示,在购买保健食品时要注意认准国家保健食品合法注册的“蓝帽子”标志,核对产品批准文号,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注意索取并保管好销售凭据。若购买后有怀疑上当受骗的或有相关线索反映的,市民可通过投诉举报电话、网络、信函、走访等投诉举报渠道,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举报。信函及走访地址: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3号之二);投诉举报电话:020-87612331;投诉举报邮箱:gd12331@gdda.gov.cn。(供稿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辑 陈伟赞 林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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