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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地税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彰显依法治税担当

2017-08-14 15:26:31 来源:国际在线 编辑:陈伟赞 责编:董健雄

  国际在线广东频道消息(陈伟赞 耿乐):从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获悉,2016年,广东地税系统新发生行政诉讼案件70件,各级负责人出庭应诉37人次,出庭应诉率52.86%;已结案67件,胜诉率98.51%。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胜诉率均远远高于同期全省行政诉讼案件平均水平12.93%和85.96%。

  据广东省地税局法规处负责人介绍,“广东地税高度重视依法治税,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负责人出庭应诉以来,各级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上升。2015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4人次,出庭应诉率45.28%,已结案件37件,胜诉率86.49%。”2016年,广东地税新发生行政诉讼案件数70件,同比增长近一倍,尽管如此,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仍同比大幅提升,五成以上案件由负责人出庭应诉,且70件案件仅有1件法院作出撤销判决,充分彰显广东地税法治建设成效。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地税系统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从7月1日起,广东地税系统实施行政应诉工作规定,提出“四理顺、四明确”举措:理顺应诉工作责任分工,明确法制机构与业务部门应诉责任;理顺应诉准备程序,明确各环节时间节点;理顺地税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明确出庭应诉工作目标;理顺领导和监督主体,明确激励和保障措施。

  据介绍,广东地税已按要求将地税机关出庭应诉、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行政应诉能力建设以及地税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情况纳入一年一度的依法行政考评指标,以制度促规范,以考评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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