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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部署8项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

2018-04-08 10:51:09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赵滢溪 责编:陈梦楠

  原标题:《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改革工作安排》印发 新部署8项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

  南方日报讯 (记者/卢轶 李凤祥 通讯员/郭金有)笔者从省委改革办获悉,《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改革工作安排》日前已正式印发。全年将部署省各改革专项小组推进实施各领域重点改革任务40项,审议出台一批重要改革文件,新部署实施8项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

  3项综合改革试点任务拟在3年内完成

  2018年,我省将聚焦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在继续推进中央和省已部署开展的试点基础上,谋划部署一批新的改革试点项目。其中,重点开展3项综合改革试点。

  一是在广州、深圳、汕头、东莞市开展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试点,率先创建营商环境建设示范城市,要求年内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方案,重点推进政务服务管理改革、降低综合营商成本、投资贸易便利化等改革试点任务。

  二是在梅州、惠州、江门、清远市和佛山市三水区开展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城乡融合发展新路径,要求年内在推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土地制度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等重点领域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是在深圳、江门、肇庆市开展“数字政府”综合改革试点,建设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管理和服务模式创新。同样要求年内实现“数字政府”信息平台与省平台对接,在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以信息化手段推动整体政府建设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

  各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将在3年内完成。

  继续抓好中央部署我省的49项改革试点

  2018年还将部署开展5项专项改革试点。一是在广州、惠州、东莞市开展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专项改革试点,年内完成建设工程项目流程再造梳理,实施“容缺审批”、并联审批和建立“中介服务超市”;二是在珠海、韶关、东莞市开展基础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专项改革试点,年内探索多校协同、区域组团等多种办学模式,推进学校去行政化改革和校长职级制;三是在深圳、珠海、东莞市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专项改革试点,年内探索建立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模式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实行院长目标年薪制;四是在广州、汕尾市和佛山市顺德区开展创新城乡社区治理专项改革试点,年内制定社区议事制度和工作清单,建立多元参与的社区治理机制;五是在韶关、清远市开展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建设专项改革试点,年内划定试点区域内保护范围,在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建立绿色发展机制及生态补偿机制等方面先行探索。各专项改革试点任务将在2年内完成。

  此外,省委改革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将继续抓好中央部署我省的49项改革试点,以及省级层面已部署开展的17项改革试点的跟进落实;鼓励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改革试点探索,对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时部署复制推广。

  针对重大改革任务开展专项督察

  为推动重大改革按期完成、取得实效,我省将用好改革督察“利器”,拓展督察广度和深度。

  一方面,开展重大改革任务专项督察。围绕省委重大改革任务的推进落实,聚焦改革重点难点,制定省各改革专项小组、省委改革办牵头开展的专项督察清单,分层次、有计划组织实施。年内主要对“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民生领域改革等方面重点任务,以及2017年省委深改组部署推广的试点经验做法落地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督察。

  另一方面,抓好常态化督察和改革评估。继续有计划分批次对省委深改组会议审议出台满半年的改革文件落实情况,开展滚动督察,确保改革督察覆盖面;对其中部分重要改革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由省委改革办牵头开展专项督察。对降低制造业成本、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职称制度改革、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改革成效,开展第三方评估。

  同时,还要加强对督察评估结果的运用。省委深改组选取有关重点督察项目听取情况汇报,对督察评估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明确任务、时限、责任,抓好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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