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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全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超1亿

2020-05-27 14:29:25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责编:宋姝君

  国际在线广东频道(记者 朱子荣 通讯员 王宇丹):近年来,广东省医疗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2019年,全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为1.078亿人,总体参保率达98%以上,实现制度和人群两个全覆盖。

  制定特殊医疗保障政策,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救治

  广东在全国率先将确认疑似参保患者发生的符合国家、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费用,全部临时纳入特殊医疗保障范围,实现确认疑似和确诊的参保患者就医“全覆盖”,解除患者救治的后顾之忧。同时在全国率先将新冠肺炎筛查对象纳入特殊医疗保障范围,实现符合规定的新冠肺炎CT筛查、核酸筛查零自费,大大推动“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助力遏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此外,广东在全国率先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前的医疗保障工作,待认定工伤后,再与工伤保险基金结算,消除广大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

  广东大幅提高筛查对象、确认疑似、确诊参保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将全部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取消基本医保起付标准,按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支付,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同时,结合广东省实际提出境外回国人员新冠肺炎输入病例医疗费用支付有关问题的意见,规范境外来粤返粤人员医疗保障政策,防范输入性风险。

  疫情期间,广东全省共预拨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医保基金22.20亿元。支持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落实医保降费政策,全力支持复工复产。通过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和阶段性降费政策,预计可为企业减负422亿元。

  大力推进医保扶贫工作,发挥医疗救助托底功能

  广东省医保局组联合省扶贫办、财政厅、民政厅等有关部门连续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扎实推进医保扶贫各项工作,着力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不断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广东确保贫困人员应保尽保。据统计,2019年,全省支出医疗救助资金6.96亿元用于资助困难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参保人数305万人。2019年,全省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6.5亿元用于门诊和住院救助,救助困难群众321万人次。

  截至2019年底,所有地市均已统一各县区的医疗救助政策和相关标准,并已基本完成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工作。

  全面实现异地就医“一站式”结算

  广东省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业务自2015年10月开展以来,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通过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推动更多定点医疗机构上线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等多种方式,持续优化异地就医结算服务,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结算量、结算金额不断攀升,结算量排在全国前列,极大减轻异地就医参保人员资金垫付压力。

  2019年9月,广东省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已实现直接结算的基础上,全面实现包括医疗救助在内的全部医疗保障内容的“一站式”结算。目前省内21个地市均已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住院结算。自2019年9月20日起截至2020年2月29日,省内异地就医“一站式”结算16705人次,医疗总费用3.65亿元,医疗救助资金支付4645.16万元。2019年全年我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60万人次,结算医疗费用354亿元,医保支付201亿元,大大减轻了困难群众就医垫资、跑腿负担。

  据介绍,2020年,广东省医保局将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医保精准扶贫,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的衔接,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减轻贫困人员负担。全力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机构上线,研究门诊特定病种和普通门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和异地就医支付方式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医保治理水平、促进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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