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东       |        大湾区        |         眼界       |        文旅       
广州港国际通用码头工程开工 拟建设2个10万吨级和2个15万吨级通用泊位
2023-12-29 11:09:06 来源:南方日报编辑:李克军 责编:张琳瑞

广州港国际通用码头工程开工  拟建设2个10万吨级和2个15万吨级通用泊位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31229102621

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 曹畅 甘永军 摄

  12月28日,广东省、广州市重点建设项目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项目正式开工。

  项目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规划》,总投资约75亿元。

  据了解,此次开工的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东侧海域,紧邻广州港南沙三期码头,拟建设2个10万吨级和2个15万吨级通用泊位,14个3000吨级驳船泊位;码头将联通南沙港铁路及后方规划物流园区。工程完工后将与南沙港区各集装箱码头协同联动形成连绵十多公里的连续岸线,形成专业化、规模化、一体化码头集群;南沙港区岸线总长度也将超过16公里,成为华南地区综合体量规模大、服务功能齐全、多式联运条件优的现代化港区。(南方日报记者 梁文祥 任燚 通讯员 曹畅 甘永军)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