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就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立法 建国际化语言环境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2024-01-19 09:33:14

  1月18日,珠海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推进珠海国际化语言环境建设,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闻发布会。为积极推进国际化语言环境建设,服务珠海市高质量发展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珠海市外事局有关负责同志出席本次活动并通报珠海市推进国际化语言环境建设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珠海就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立法,建国际化语言环境

新闻发布会现场 供图 珠海市委宣传部

  围绕服务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的目标,以推动公共外语标识规范化管理为重点,由珠海市外事局牵头、各区和各相关部门参与,以标识立法、标准制定、机制建立和公众参与“四位一体”模式统筹推进有关工作,制定出台《珠海经济特区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编制珠海市地方标准《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推动建立珠海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建立公共外语标识立体化管理体系,实现工作有统筹、有机制,事前有制度、有规范,事中有指导、有服务,事后有监督、有管理,从源头和机制上消除外语标识乱象。

  珠海毗邻港澳,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是彰显国际化水平、体现良好国际形象的重要方式。珠海市外事局副局长张挺介绍,上述《管理规定》经市司法局立法审核后,已于2023年6月30日经十届珠海市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8月19日起施行,这是广东省首部规范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的政府规章。

  据介绍,上述规定共计19条,明确了外语标识工作的责任体系、设置原则以及日常监管责任和督促机制,并明确涉外政务和公共服务窗口、应急避难场所和海滩等八大类场所,提供警示警告、限令禁止、指示指令等信息的,应当同时设置外语标识。同时,还组织专家学者编制珠海市《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第一批4部分地方标准,包括通则、文体旅游、医疗卫生、产业园区,为外语标识译写提供“标准答案”。此外,创新搭建外语标识“全民纠错”微信平台,邀请市民通过12345热线参与城市管理,更好地聆听珠海市民及在珠外籍人士的声音。

  推进国际化语言环境建设,是营造优良营商环境,构建外向型经济体系,护航珠海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下一步,珠海市外事局将以落实《管理规定》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发挥机制统筹协调作用,发动更多公众参与,助力珠海打造开放、包容、友好的国际化环境。(文 李藤)

编辑:李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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