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支持广州、深圳开展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发布
7月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了《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和要素环境、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营造合作共赢的开放环境、营造区域均衡协同的发展环境等五方面作为主要任务,并围绕以上五项任务明确了39项举措,并支持广州、深圳开展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营造高效便捷政务环境
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和要素环境方面,《方案》提出10项具体举措。首先是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按照国家部署建设评估平台,在广州、深圳先行开展评估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将评估范围扩大至各地级以上市。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案例进行监测、排查和归集,对国家通报的案例建立挂牌督办机制,将评估结果和整改效果纳入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其次是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通过建立标准化地址数据库,将社保登记后续环节、企业账户预约账号纳入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推行智能导办服务。将“一网通办”范围拓展到企业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信息变更。推广“一照通行”改革,实现重点经营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证照信息“一码展示”。探索“一证多址”改革。制定企业跨区域迁移涉税涉费业务操作规程。在有条件的地方推广商事登记确认制;在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方面,《方案》提出建立线上、线下注销服务专区,集中受理营业执照、税务、社会保险、海关等各类注销业务申请,一次办结注销相关事项等。
为提升要素配置效率,《方案》提出优化对用地规划、项目招商、土地供应、供后管理和退出等各环节的协同监管,建立产业用地全周期管理机制。建立全省统一归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资源库,支持市场主体采用灵活用工机制,引导有需求的市场主体通过用工余缺调剂开展共享用工。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的科技项目遴选、经费分配、成果评价机制。推动公共交通、路政管理、医疗卫生、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和政府部门数据有序开放。
在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方面,《方案》提出9项举措,在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基本要素“四级四同”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实现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统一,推动省、市、县(市、区)、镇(街)级事项目录同源、标准一致。制定标准化办事指南,线上线下统一业务实施规范;推动政务服务“跨域通办”,聚焦与群众企业联系最密切的领域选取20项办件量最多的事项,实现跨市、跨省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广电子凭证应用,建成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库,进一步推广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应用;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落实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推动全业务类型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推行税费、登记费线上一次性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库)。支持免费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服务。
营造区域均衡协同的发展环境
《方案》强调,要进一步营造合作共赢的开放环境,并明确了6项举措。首先是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关于制造业、农业等领域高水平投资负面清单承诺等,提升外商投资服务水平;推进大湾区规则衔接标准对接,在有条件的城市探索开展科研设备、耗材跨境自由流动,简化研发用途设备和样本样品进出口手续。争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支持,扩大适用“港澳药械通”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目录。完善法律、会计、建筑、医疗等领域港澳专业人士跨境便利执业模式,优化港澳专业人士在大湾区内地的职称申报评审机制。深化内地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机制改革。在粤菜(预制菜)、家政、养老等领域制定实施推广“湾区标准”。
《方案》还明确了4条举措营造区域均衡协同的发展环境。其中,支持广州、深圳开展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按程序做好试点改革涉及的法规文件修订工作,推进国家部署的101项改革事项清单、150项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清单落地实施。广州、深圳要加大改革力度,在审批流程全过程优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企业发展全周期服务等方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创新成果。(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杨朝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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