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东       |        大湾区        |         眼界       |        文旅       
全国首个AI辅助执行系统“龙藤”在深圳龙华上线运营
2025-06-17 16:47:39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车园元 责编:王悦阳

  为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深圳法院积极探索人工智能为执行工作赋能的有效路径。近日,全国首个覆盖执行案件办理全流程的大模型人工智能应用——“龙藤”人工智能辅助执行系统在深圳龙华区人民法院正式上线运行。

  据了解,该系统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基础上研发,贯通执行立案、财产查控、失信惩戒等环节,覆盖54个执行办案节点,可通过财产自动查控、行踪轨迹追踪、隐匿财产线索分析、执行方案智推等重要功能,将生成式人工智能融入执行应用,通过全流程赋能、权威数据支撑和司法责任落实,为解决“执行难”提供创新路径和有力支撑。

  全平台集约执行跑出“加速度”

  为打破执行系统壁垒,消除数据“孤岛”,真正让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跑出“加速度”,“龙藤”融合全国执行系统、电子卷宗、融平台、鹰眼系统等21个应用平台数据,实现各类功能集约驱动,解决了以往反复切换系统、重复录入数据的操作难题。其中,“财产一本通”界面可集中展示案件基本信息、执行金额、财产反馈等信息,并添加一键处置、情报分析功能,可实现财产筛查、处置无缝对接。此外,系统同步搭载执行款计算器、税票核验、阅卷报告生成等衍生工具,进一步赋能执行提速。

  据悉,“龙藤”系统自2024年12月2日试运行以来,已完成7847宗执行案件的自动接收和财产查询,以及财产控制案件3052宗。2025年1月至4月,龙华法院执行案件平均办理时长缩短28.9天。

  强穿透追踪情报分析“再升级”

  面对茫茫信息,“龙藤”系统能否在短时间内挖掘到对审查案件具有参考价值的线索呢?据介绍,“龙藤”系统嵌入了生成式人工智能中的深度思考功能,可通过海量数据信息开展智能分析,真正让信息成为“情报”,为查人找物提供智慧决策参考,让“一纸判决”兑现为“真金白银”。

  在查人找物方面,“龙藤”整合车辆出入记录、道路摄像头等数据,勾勒被执行人车辆行踪轨迹,AI智能分析高频停靠位置、可能居住地等情报信息,精准定位车辆和被执行人,进一步提高执行案件查控效果。针对涉企被执行人,系统嵌入“天眼查”企业工商数据,全面获取被执行人工商档案、招投标情况、涉诉信息等,分析关联企业图谱,挖掘隐匿财产,为破解执行难题提供更多思路。

  基于穿透式查询信息,“龙藤”还可以利用人工智能分析账户流水、工商档案、消费习惯、车辆轨迹等,对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是否存在规避执行等进行研判,同步推荐执行方案。此外,“龙藤”可开展多维度评估,结合法律规定和被执行人财产画像,综合研判并以智推信息辅助法官区分失信与“失能”,为善意文明执行提供智力和数据支撑。

  多维度监管抓实执行“规范化”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执行领域的办案助手,“龙藤”的赋能不仅在于其高度集约和智慧决策,更体现在它可推动全面压实司法责任,为执行规范化建设提供有力抓手。针对群众诉求,“龙藤”可对接12368等平台,生成工单报表,及时向承办法官发送预警信息,压实主体责任。“龙藤”系统可预警全流程待办事项,重点提示财产控制临期、审限临期、案款到账、案款超期未发放等节点,推动案件办理从“人工盯”变为“系统管”。据了解,今年以来,龙华法院执行局催办类信访数量同比减少20%。

  更为重要的是,该系统实现了全流程可视化,对超期未结、违规终本等异常节点,自动生成问题案件清单,直报院领导督办,为执行规范化建设在监管方面提供了有力支持。

  “龙藤”人工智能辅助执行系统的投入使用及更新迭代,为法院执行工作提质增效作出了有益探索。下一步,深圳法院将持续深化系统开发与应用,探索执行全场景AI功能融合,全力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推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文 周德萌 孟凡淼)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