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同学们响亮的分类宣言,让沉寂了一个盛夏的校园再度热闹起来。9月5日—9月11日,广州联动佛山、湛江、梅州、清远及云浮五市,共同开展2025年校园垃圾分类教育秋季“开学第一课”活动,进一步加强珠三角和粤东粤西粤北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交流,推动形成协同推进、同频共振、共同提高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格局。
协作交流促创新 六地同办垃圾分类“开学第一课”
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培养全民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校园是培养垃圾分类文明习惯的前沿阵地。近年来,广州市深入推进垃圾分类教育“进校园”,连续7年举办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秋季“开学第一课”,让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形成常态化机制。
今年,广州市积极联动佛山、湛江、梅州、清远及云浮五市,通过课堂宣讲、动手实践、参观研学、志愿活动等形式,同步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教育秋季“开学第一课”活动。
开展垃圾分类课堂宣讲
活动当天,广州市组织“AI赋能垃圾分类 人人共建绿美全运”——2025年广州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秋季开学第一课活动,活动课堂把垃圾分类融入日常,创新结合绿色全运、AI技术赋能、低碳生活等社会热点,为同学们带来别开生面的垃圾分类“开学第一课”。
课堂上,老师通过视频对暑期垃圾分类研学实践活动进行了回顾,来自黄埔区东荟花园小学的学生们走进垃圾分类宣教馆,亲身感受AI智能技术如何应用于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并与AI机器人互动交流。在AI创新实践环节,学生们通过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和AI输入指令,充分发挥创意,融合垃圾分类知识与全运会元素,创作出主题鲜明的垃圾分类宣传海报。
观看垃圾分类“开学第一课”
佛山市在主会场以垃圾分类教学示范课和设置旧衣物回收摊位的形式开展活动,并在各区设分会场同步开展。湛江市突出家校联动,通过活动引导学生养成分类习惯,以“点带面”的方式带动家庭参与垃圾分类。梅州市组织开展垃圾分类主题班会,穿插形式活泼的互动游戏,以“边学边玩”的方式引导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培养分类意识。清远市开设垃圾分类专题讲堂,组织师生共签垃圾分类进校园倡议书,设置垃圾分类主题集市,开展可回收物“进校园”回收活动。云浮市以“垃圾分类新时尚 绿色环保校园行”为主题开展活动,通过知识宣讲、宣读垃圾分类倡议书、分类小游戏等环节,增加活动趣味性。
广州城管相关负责人介绍:“我们联合佛山、湛江、梅州、清远及云浮五市,共同开展垃圾分类教育秋季‘开学第一课’活动,希望通过垃圾分类校园教育,培养学生们的环保责任感,同时充分发挥学校‘小手拉大手’优势,进一步推动垃圾分类成为全民行动。”
精准帮扶促提升 垃圾分类助力乡村振兴
在湛江雷州市东里镇,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也延伸到了这里。
9月4日,广州、湛江市城管部门在东里中学举办了一场具有特殊意义的垃圾分类“开学第一课”。
活动上,广州、湛江市城管部门就援建东里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项目举行了交接仪式,并向东里中学、东里第二中学、东里中心小学、白岭小学捐赠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物资。
广州市城管部门向雷州市东里镇四所学校捐赠垃圾分类宣传物资
东里中学利用捐赠的宣传物资,为学生搭起垃圾分类互动摊位,通过游戏打卡吸引学生参与垃圾分类科普学习。“易拉罐属于可回收物。”一位同学在回答分类问题后,准确地把弓箭射到代表可回收物的箭靶上。他说,“以前的分类宣传都是看手册、单张,这次通过趣味运动来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很生动、很有意思。”
东里镇政府有关负责人对广州城管的精准帮扶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广州城管有针对性地为镇内学校援建了垃圾分类基础设施,提供了宣传品等支持,对东里镇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具有非常大的帮助。
广州城管有关负责人指出,今年是《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提档增效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接下来将全面深化垃圾分类交流协作,协同开展“垃圾分类从娃娃抓起”绿色行动,将垃圾分类的种子播撒进千万孩子心中,让“绿色、低碳、环保”的理念从校园延伸至家庭、辐射到社会,为促进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共同勾勒出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美丽画卷。(文/图 成广聚)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