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雷区南海企业要避开
泉州中院受理的华为公司维权案一审宣判,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三被告构成对华为终端有限公司的专利侵权,需共同赔偿8000万元。这是泉州中院民三庭成立以来受理的标的额最大的案件,也是华为公司在全国系列维权案中第一个宣判的案件。华为在2010年年初,就一技术方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该申请被授予发明专利权。该专利目前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华为代理人在电器公司购买了惠州三星生产的多款型号手机,经过分析,发现三星的这些手机的技术特征与发明专利权中的权利要求的所有技术特征一一对应。华为公司认为被告共有20多款产品涉嫌侵权。
南海的制造业在多年的积淀下,已产生了不少行业隐形冠军。这些已经脱离了低水平代工的企业,在下一步的发展中必然要打造自己的品牌,获取更大发展空间。在这过程中,打造自己的知识产权体系是很重要的一环。企业开发新产品时,通过构建自身的专利池,既可以避免竞争对手侵权,也能在这个过程中了解自身是否侵犯到别人的知识产权。保护自身科研成果的同时,也规避了侵权风险。野蛮生长的时代已过去,知识产权运营规范化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