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原标题: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南方日报讯:11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广东省2017年立法工作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主持会议并作讲话,强调把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着力点放在提高立法质量上。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少华,省政府副省长邓海光分别在会上讲话。中山大学党委书记、省地方立法研究高校联盟理事长陈春声,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逸葵出席会议。
李玉妹强调,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的实施意见,不断增强坚持党的领导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围绕中央和省委工作大局,通过立法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中央和省委确定的立法工作方针、提出的立法建议、明确的重大立法项目等,在立法工作的各环节都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要抓好立法调研,做到集思广益、民主立法。立法调研是民主、科学立法的有效途径,要不断改进和创新联系群众、开展调研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把调查研究的功夫下足,把事情的真相和全貌调查清楚,把问题的本质和规律把握准确,把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研究透彻,使立法能够反映和体现本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特殊性和规律性,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要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目标,着力提高立法科学化水平。要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立足中国国情和地方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树立以问题为中心的立法意识,不断推进立法的精细化,把重点放在关键条款设计上,坚持能具体尽量具体,能明确尽量明确,增强法规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保证通过的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徐少华指出,要明确职能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坚持精益求精,确保立法责任落实、进度落实和质量落实,确保顺利完成今年立法工作任务。省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指导,及时解决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设区的市要立足本地实际,建立健全立法相关制度,强化立法队伍建设,严格按照设区的市立法权限开展立法,坚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推进立法工作,抓住本地的实际问题、特殊需要进行立法,重视规范公权、保障私权、尊重人权,实现权利与义务相平衡、权力与责任相统一。全省有立法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和工作机制,促进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的建设和运用,并做好编制下一届立法规划的前期工作。
邓海光指出,要牢牢抓住提高政府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各政府部门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要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立场去设计,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坚持问题导向,敢于正视问题、善于发现问题,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开展立法工作,加强调查研究,使立法工作及出台的法规规章经受得起现实和历史的检验;要加强与人大立法工作的协调配合,加强立法计划编制工作的衔接,加强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工作的沟通联系,并主动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立法调研、征求意见、协调论证和修改完善等工作,齐心协力把今年立法任务完成好。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波,省政府法制办主任王学成在会上分别作立法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负责同志,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及乳源、连南、连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基层立法联系点、省地方立法研究高校联盟、中山大学等9所高校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省法学会等4个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记者 辛均庆 通讯员 任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