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年查处厅官470人
迎接省第十二次党代会
正风反腐广东实践·整治贪腐
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1194件,超过前10年立案数总和;查处地厅级干部470人,是前10年查处人数的1.6倍。广东反腐减存量、遏增量取得明显成效,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
反腐不手软,发展不停步!近几年,广东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保持了强劲的改革发展势头。实践证明,反腐败扫清了深化改革的“拦路虎”,净化了政治生态,营造了良好营商环境,实现了与广东的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齐头并进!
高压惩贪治腐:
全省五年立案数超前十年总和
2012年11月26日,距党的十八大闭幕不足半月,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官网“南粤清风网”发布的一则消息,引发高度关注。吕英明,一位正值壮年的60后官员,成为党的十八大后因贪腐落马的“广东首虎”。
短短两天后,“南粤清风网”再次抛出“重磅”消息,时任揭阳市委书记的陈弘平,成为党的十八大后,省纪委查处的第一个地级市的“一把手”。
两则通报显示出党的十八大后,广东反腐惩贪正在“换挡提速”。2013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相继成立信访举报初核小组,对党的十七大以来暂存的10920件信访件进行“大起底”和清理了结,并构建起集来电、来信、来访、网络、手机短信、涉腐舆情搜索等“六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平台,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健全完善腐败揭露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1194件,超过前10年立案数总和。
广东是全国第一个部署“裸官”治理的省份。广东规定,“裸官”不能担任党政正职,不能在重要敏感岗位上担任职务,广州等地市还将监管向基层延伸,对村社主任、支部书记的护照实行集中管理。
践行“四种形态”:
去年全省谈话提醒数万人次
去年以来,广东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实践“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全过程,“四种形态”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为防止谈话提醒不规范、被滥用,广东不断完善谈话提醒制度。
广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了抓小抓早工作机制,对出现轻微违纪问题的干部及时谈话提醒,使主要领导同志对履行“一岗双责”更加积极主动。去年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数万人次,使“好同志”和“阶下囚”之间,有了带电的“缓冲区”。
同时,加大信访函询力度,去年全省共函询2753件,同比增长10%。
在案件审理方面,广东也有效运用“四种形态”。据了解,在处理省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一案牵出的其他违纪人员时就较好地运用了“四种形态”。该案涉案人数达144人,均被给予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