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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规鼓励社会办医可与公立“用电同价”

2017-04-21 09:02:02 来源:国际在线 编辑:陈伟赞 责编:董健雄

  国际在线广东频道消息(陈伟赞 耿乐):从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今年1月,深圳出台社会办医疗机构与政府办医疗机构“用电同价”的政策。

  目前,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截止时间为4月30日。社会办机构只要基本医疗服务量占年度服务量50%以上、无不良执业记录,就可以向深圳卫计委提出申请。

  据了解,截至2016年底,深圳社会办医疗机构总数达3217家,占医疗机构总数的80%;其中医院82家,占全市医院总数的61.2%;床位数、执业医生数分别占全市总量的18.4%、31.9%;门诊量、住院量的比例分别占全市总量的22.4%、12.7%。

  以深圳光明新区一家日门诊量约为800人次的社会办综合医院为例,该医院在2016年每月的平均电费是177411元,用电量是199189度,平均电价为0.89元/度,假如申报成功,电费将按照0.72元/度执行,预计一年可以减少电费支出4063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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