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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已有18市实行双总河长制

2017-06-07 10:06:03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陈伟赞 责编:董健雄

  南方日报讯:6日—7日,由水利部领导带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中央编办、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农业部等有关部委人员以及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参与的全国人大重点督办建议调研组,赴粤调研河长制推行实施情况。调研组通过实地调研,对广东推行河长制的进展及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副省长邓海光陪同在广州调研。

  近年来,广东结合深入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等工作,在省内分类探索试行河长制:一是在广州、深圳、佛山等珠三角地区,探索试行以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为主的河长制;二是在梅州、河源、清远等粤东西北山区,探索试行以中小河流治理与长效管护、水资源管理、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为主的河长制。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出台后,广东严格遵循新时期中央治水工作方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力打造升级版、全覆盖的河长体系。目前,省级工作方案已经出台,各市、县也在抓紧出台本级方案,力争在8月底前全部出台。其中,广州、深圳、佛山市已率先印发方案。目前,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已有18个市实行了双总河长制(书记、市长共同任总河长)。

  调研组认为,广东作为改革先行省,率先在珠三角地区探索实施河长制,起步较早,很多做法和经验值得借鉴和推广。 (记者 谢庆裕 通讯员 粤水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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