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打造具有岭南特色河长制升级版
国际在线广东频道消息(陈伟赞 耿乐):从广东省水利厅获悉,广东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已出台,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省总河长。《方案》是在系统总结前几年广东部分地区试行河长制经验,并结合外省河长制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在广东全力打造具有岭南特色的河长制升级版。
《方案》提出构建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省、市、县、镇、村五级河长体系,建立责任明确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致力解决好广东水资源短缺、水灾害频发、水环境污染、水生态损害等群众反映突出的水问题。《方案》明确到2017年年底,全省境内江河湖库全面推行河长制;到2020年年底,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总目标。
架构:构建省、市、县、镇、村五级河长体系,省长任总河长
《方案》明确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省、市、县、镇、村五级河长体系。由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省总河长,省委专职副书记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担任省副总河长,各市、县、镇设立本级总河长,流经各区域内主要河湖,由市、县、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
广东境内东江、西江、北江、韩江及鉴江五大河流(流域)分别由省委或省政府负责同志担任省级河长;五大河流(流域)所经的市、县、镇,除广州、深圳市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级河长外,其他市和各县、镇由同级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或共同担任本级河长。其他河流根据河湖自然属性、跨行政区域情况,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影响的重要性等,由各市、县、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县级及以上河长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省河长制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