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至880元/月
国际在线广东频道消息:6月20日,从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东莞决定进一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80元。
据悉,为确保东莞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增长同步,让改革开放成果惠及更多困难群众,会议审议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东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80元。
目前东莞低保标准为720元,位列全省第4名,城镇补差623元,农村补差563元。政策实施后,东莞低保标准线提高至880元后,在全省与珠海、佛山并列第三名。
届时,东莞低保对象将由6093户、11819人增至9436户、20816人,增加约3343户、8997人。初步达到广东省要求珠三角地区低保覆盖率达1%的目标。
会议决定,所需经费按现行市、镇(街)四档比例分担。实施新标准后,按省的要求,1至6月按照6月的低保名册予以补发,其中2017年新保的低保户按实际批准月份计补。
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梁维东强调,思想要解放,政策要用足,确保群众享受到发展的红利。他表示,今后东莞还将进一步加大对极少数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供稿 东莞市委宣传部 邓文浩 编辑 陈伟赞 耿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