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用地出让期限调整
广州日报讯:昨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广东省工业用地出让期限从50年期限,调整到20年期限和50年期限两种选择,企业用地策略将更加灵活。
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政策法规,工业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是50年,各地一般按最高年限出让。而有关研究报告指出,我国企业的平均寿命明显少于50年。把工业用地的出让年限设定为50年出让给企业,既提高了企业的初始用地成本,也降低了用地效率。《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中提出工业项目采取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土地的,原则上不超过20年;对于国家、省重大产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等,需经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认定后,以认定的出让年期出让,最高不超过50年。(全媒体记者 贾政 通讯员 杨德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