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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司法局服务营商环境建设 推进法律服务业发展

2017-07-29 16:35:05 来源:国际在线 编辑:陈伟赞 责编:董健雄

  主动适应南沙经济发展新常态,构建自贸区“公共法律服务圈”,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经过这几年的工作努力,在南沙基本建立了齐全的法律服务体系,工作成效较为明显:目前,南沙区内共有律师事务所17家(含一家粤港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共有执业律师 138名(含一名香港居民内地执业律师),有3名派驻的香港律师;2016年度律师业全年营业收入近4000万元,比上一年度增长58%;有三家司法鉴定机构,分别从事人身伤害、电子数据、知识产权类司法鉴定业务,各类司法鉴定人员18名;有一家公证处,公证员2名。

  一是为树立南沙自贸试验区良好的公共法律服务形象,南沙区司法局采取独立设置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新成立的广州市南沙公证处合署对外服务的方案。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选址在交通便利的进港大道港口大厦临街一层,面积共283平方米,目前区政府常务会已审议通过南沙区司法局的租赁方案,正处于装修设计阶段。建成后,将可面向群众提供律师公证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司法考试等工艺、专业、均等、便民的“一站式”法律服务。中心采用展位式自助服务为主,值班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并存的方式,即群众可方便地办理公证、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业务,又通过南沙区司法局安排区内的17家律师所(138名执业律师),3家司法鉴定所(18名司法鉴定人员)、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南沙自贸区法院商事调解中心设立自助查询设施选择查询各自所需的法律服务信息。

  二是设立了全市唯一一家粤港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业务发展走上正轨。国信麦家荣(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在2015年设立后,现在已经担任了南沙区投资贸易促进局、南沙区金融工作局以及18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了27件专项法律服务案件,先后参与《南沙新区关于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制定工作、建设香港工业园在内地法律框架下引入香港标准专题政策制定工作等,并作为专家参与两期南沙自贸区企业直接融资(香港上市)推介会,引导企业上市融资发展。

  三是南沙自贸片区公证处业务发展迅速。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公证处成立短短两个月,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南沙经济民生,起到了社会矛盾隐患柔性减压润滑剂的作用,除了为群众办理大量析产分户、继承、委托等传统公证业务外,还完成了大岗镇新联二村、榄核镇九比村村委会换届选举验票公证、以及南沙境界业主委员会选举公证,配合国土规划局安置房摇珠分房现场监督253套,配合教育局做好公立幼儿园和广州外国语学校小升初电脑派位,南沙辖区所有楼盘地下车库出售公示,每楼盘连续不间断30天派员监督,全程参与。目前已受理1260宗公证事项,出具公证书2730件。

  四是律师业发展预期效果良好。当前,南沙区律师业务特长与南沙区产业发展吻合度高,担任了300多家企业的常年和专项法律顾问,在航运海事海商、基础建设、劳动保障、投融资、中小企业法律顾问、跨境法律服务等业务方面错位发展。如广东敬海(南沙)律师事务所,在2015-2016年,积极参与南沙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作为代理人协助广州航运交易所试点 “单船单试”外汇结算,开展了全国首单采用外币结算的船舶交易,金额达到人民币4.35亿元,受到商务部的肯定。可以预期,随着南沙的发展以及律师业扶持政策的出台,将有越来越多的律师事务所及港澳律师行通过各种方式进驻南沙集聚发展。目前,已有超过5家大型律师事务所前来南沙考察设点,其中有两家已经明确近期进驻。

  多渠道多途径宣传《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等新区、自贸区法律法规

  《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并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是广东省内第一部针对自贸区发展的法规,为南沙新区开发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为加快大家对《条例》的理解,区法宣办联合区依法治区办组织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

  一是召开专家座谈会,邀请法学、经济、规划、环保等方面专家及港澳人士解读《条例》,并邀请省、市媒体和香港媒体参加,由各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宣传《条例》。仅去年一年,南沙区共举办专家解读会5场次,吸引国内外媒体60多批次,《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对《条例》出台情况进行了刊登。

  二是邀请专家为全区干部宣讲《条例》。联合区法制办、区委党校邀请专家就《条例》的内容对各单位(部门)领导干部进行了专门的宣讲,分六批次完成对全区2000余名领导干部宣讲工作,增强了全区干部贯彻实施《条例》的自觉性。

  三是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常委会分别组织基层、教育、卫生、港澳、民主党派等界别的代表和委员学习座谈《条例》4场次,积极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辐射作用,向其行业或选区的群众宣传《条例》。

  四是区发改局、区经贸局、区工会、团区委等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对其服务对象组织专项活动宣传《条例》30场次,覆盖人群近10万,增加了投资者、企业、青年、工人等群体对南沙新区开发建设的信心。

  五是区法宣办利用遍布全区各村居的238块普法宣传栏,连续制作4期专刊,向广大村居民全面解读《条例》,同时,在宣传栏上开辟南沙新区、自贸试验区专栏,制作25期专题向广大村居民宣传南沙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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