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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司法局服务营商环境建设 推进法律服务业发展

2017-07-29 16:35:05 来源:国际在线 编辑:陈伟赞 责编:董健雄

  国际在线广东频道消息: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为统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主动作为,积极助力南沙新区、自贸区经济社会建设,精准服务南沙“双区”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努力为南沙建设承载门户枢纽的广州城市副中心营造和谐安全的经济社会环境。

  围绕南沙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大力推进法律服务业发展

  近年来,南沙区司法局结合自身职能,围绕南沙新区(自贸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及南沙自贸区海上丝绸之路法律服务基地建设的目标,找准切入点,采取种种措施,大力推动法律服务业的发展:

  一是推动出台对法律服务业的专项扶持政策。南沙区司法局从2014年起就起草南沙律师业发展扶持的政策方案,并加强了跟区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今年终于把法律服务业作为专业服务业的一个大类,纳入到《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成为南沙2017年6月份出台的《“1+1+10”产业政策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含港澳律师行)进驻南沙,给予总部企业奖、落户奖、经营贡献奖、人才奖、办公用房补贴、特别贡献奖等各种扶持政策。

  二是承接部分涉港澳律师业务管理审批权限。在2016年,南沙区司法局经授权代表南沙自贸片区管委会,承接了省司法厅委托的五项省级行政管理权限事项:(外国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初审;港澳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的驻粤代表机构代表执业初审权;在南沙自贸试验区内设立仲裁委员会登记;内地律师事务所向香港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派驻内地律师担任内地法律顾问备案;外国、港澳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的驻粤代表机构及其代表年度检查及注册),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南沙与国际、港澳的法律服务合作,助力营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及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建设,提升南沙建设软实力。

  三是推动了广州市南沙公证处(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公证处)的设立。经过多年的努力推动,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南沙公证处终于在2017年4月20日南沙自贸片区设立两周年之前开业,并加挂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公证处牌子,成为全国首家以自贸区命名的公证处。在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下,通过非财政拨款的方式解决了南沙公证处的开办经费和办公场地,确保了公证处顺利开业。南沙自贸区公证处优质高效的服务,进一步完善了南沙新区、自贸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四是积极开展与港澳法律服务专业服务机构交流。2015年7月区司法局会同省、市律协成功举办了“粤港澳律师发展研讨会”,包括广东省律协会长、香港律师会会长、澳门律师公会会长在内的三地律师代表共100多人出席,三地律师协会签订了《推进粤港澳深度融合律师服务业框架协议》;2017年5月,香港法律专业人员协会一行到广州市南沙公证处、国信麦家荣(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调研,进一步加强了内地公证机构与香港委托公证人、两地律师的交流。不断增强香港法律人士对内地、南沙自贸区法治化境、司法公信力的认同感。

  五是推动司法部、省司法厅放宽和出台粤港律师合作的政策。利用南沙自贸片区建设先行先试的平台优势,积极就如何落实CEPA协议下对港澳法律服务业开放等政策,共提出了7项进一步开放建议,通过区自贸办、区发改局、区政策研究室等各自途径向上级争取,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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