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湾区行_fororder_湾区行_副本
首页 > 广东频道 > 自贸区> 正文

南沙法院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17-07-29 16:34:11 来源:国际在线 编辑:陈伟赞 责编:董健雄

  国际在线广东频道消息:长期以来,广州南沙自贸区法院紧扣自贸区发展定位,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为推动加快南沙新区城市副中心、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建设,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自贸区法院工作得到最高院周强院长,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任学锋等多位领导批示肯定。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分别发文号召全市政法系统、全市法院向南沙自贸区法院学习。

  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司法体制机制

  一是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和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下放审批权限,完善司法人员职责清单,规范案件审限和长期未结案件管理。二是开展人员分类管理,遴选首批46名员额法官,招聘57名审判辅助人员,推行审判辅助事务集中管理,组建新型审判团队,实现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1:1:1配比。三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侦查人员、鉴定人出庭作证机制,公安、检察机关侦查人员出庭作证10人次。四是开展审判机制创新。全省率先实施认罪从宽协商制度和刑事速裁程序。深化法官会商制度,健全审委会案件讨论先行过滤机制。完善专家陪审机制。五是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印发实施《关于民商事、刑事、执行案件繁简分流的工作规程(试行)》,细化案件繁简划分标准、组建简案快审(执)团队,简化裁判文书,快审案件平均结案时间大大缩短。六是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深化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开发要素式审判智能系统3.0版,实现41类案件全要素上机管理。通过“法官通”APP实现移动办案、移动办公。建设远程执行指挥系统、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着力推进法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服务大局,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构建与自贸区建设相适应的司法理念。发布《服务保障南沙自贸片区建设的意见》、《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实施意见》,为服务保障自贸区和“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二是探索建立虚拟地址注册企业实际经营地址信息共享机制,推动构建虚拟地址注册企业多层监管体系。三是保护新兴业态发展。与省电子商务协会、市融资租赁产业联盟建立沟通机制,撰写跨境电商案件审判报告,关于自贸区融资租赁司法保障调研课题获评全市法院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四是优化自贸区法治环境。积极参与自贸区条例和粤港合作区新规则制定。发布房地产审判白皮书,主动就房地产开发建设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发出全市首份中英双语司法建议,获得外籍企业积极反馈。获评“依法治省先进单位”。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