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横琴:因台风受损的企业可申请税收减免

国际在线广东频道消息:台风“天鸽”的疯狂肆虐给珠海市横琴区带来较大影响,也造成了横琴区部分企业和个人较大损失。因台风受灾及捐赠的企业和个人可向横琴地税局申请享受相关减免税优惠。该优惠政策具体为:
企业所得税
企业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在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专项申报后,可以在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个人所得税
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取得的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和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房产税
对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在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因不可抗力,如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意外社会现象,导致纳税人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造成纳税困难的,可酌情给予减税或免税的优惠。
契税
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