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广东为企业 社保减负415亿元
2016年2月底,广东率先出台“降成本”行动计划,明确调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保单位费率。当时东莞广泽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总顾问钟永隆很快就算了一笔账,这一政策落地后,该企业每月将省下5万余元。“这些不起眼的隐性成本的减少,长期来看将为企业腾出可观的利润空间。”钟永隆说。
这只是广东近年来通过降低社保单位费率、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众多举措之一。就在日前,我省又出台《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实体经济十条”),“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成本”正是其中重要一环。记者从省人社部门了解到,目前,广东社保总费率为全国最低,2016年以来下调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为企业减负约415亿元。
全省企业养老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统一至14%
“实体经济十条”要求,我省要推进全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执行全省统一的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4%的按14%执行;合理确定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逐步过渡至全省统一标准。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解读称,根据《广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从2017年7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收统支,由省级统筹管理,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调度和使用,实行统一核算、分级存放、等比调拨。方案实施前高于全省统一比例的,按照全省统一比例执行;低于全省统一比例的,原则上用3年时间逐步过渡至全省统一比例。待国家明确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后,再逐步统一到全国要求。
同时,方案明确要合理确定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其中,缴费基数上限统一为全省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依据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加权平均值的60%合理确定;根据广东区域发展的差异性,实行分类指导,逐步过渡至全省统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