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交警提醒广大摩托车驾驶员安全行驶

无证驾驶摩托车冲灯急转弯
碰撞正常行驶大货终丧命
2017年3月15日19时50分许,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何某某在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驾驶二轮普通摩托车沿白云区红星村路由西往东行驶至石井大道路口,在路口交通信号灯为红灯时仍实施由西向北左转弯,适遇陈某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重型低平板自卸半挂车沿白云区石井大道由北往南行驶至,结果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头与二轮普通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何某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何某某被送至医院抢救,并于2017年3月20日救治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摩托车驾驶司机何某某在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驾驶灯光系统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通过路口时未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过错行为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
主要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二十一条规定,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该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戴安全头盔。
交警提醒:不按照交通信号行驶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轻则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导致交通堵塞;重则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甚至导致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广大驾驶员切不可贪图一时方便无视交通信号规定通行,以免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