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东       |        大湾区        |         眼界       |        文旅       
广东推进绿色税制 共绘绿美广东蓝图
2024-06-05 17:34:43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李藤 责编:张琳瑞

  6月5日是第53个世界环境日,今年我国环境日主题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广州城因水而生,依水而兴,以水为脉,近年来,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在中心城区先后打造了9座生态化地埋式净水厂,沥滘净水厂便是其中之一。走进沥滘净水厂,一派绿意盎然、鸟啼花艳、活水潺潺、鱼翔浅底。

广东推进绿色税制 共绘绿美广东蓝图_fororder_501

“地下建厂,地上建园”的沥滘净水厂 供图 广东省税务局

  “我们将污水处理设施全部转移到平均17米深的地下空间,全封闭的运行将臭气、噪声降至最低,形成‘地下建厂,地上建园’的园林式净水厂。污水通过预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等环节,循环利用为厂区生产用水、景观用水以及周边环境补水,出水可达一级A及地表V类水标准较严值,源源不断地补充海珠湿地水系。”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王崇介绍道。

  目前,沥滘净水厂打造了数字化智慧净水空间,污水处理规模为75万吨/日,服务面积可达115.5平方千米,化“邻避”为“邻利”,变“工厂”为“公园”,真正实现了杜绝污水暴露、臭气外溢和噪音扰民,成为“藏”在繁华闹市中的“城市绿肺”。

  “要实现这样的生态化地埋式工厂,研发是核心。”王崇说道,研发需要持续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是国家近年出台的一系列鼓励节能环保的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环境保护税“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的激励机制助推着企业坚持以“绣花功夫”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投入研发,推动“绿色转型”。

广东推进绿色税制 共绘绿美广东蓝图_fororder_502

税务干部为沥滘净水厂送上支持绿色发展税收优惠政策 供图 广东省税务局

  “作为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厂,只要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我们就可以按规定享受环保税免税优惠。在税务部门的及时辅导下,从2021年建成运行至今,我们已享受环保税减免超1900万元,缓解了研发的资金压力。”王崇表示。

  这座“地下建厂,地上建园”的沥滘净水厂只是广东推进绿色税制,引导越来越多的企业降碳节能、投入“绿色”技术创新、齐抓经济和环保“两本账”的一个缩影。

  在广州,广州市朗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发明、实用新型等专利19项,其依托菌株构建、微生物发酵、生物酶法等技术,每年能将约15万吨以上的厨余废弃物和废弃油脂等“地沟油”,深加工转化成超13万吨生物柴油、清洁电力、沼气等生物能源产品,其参与的广州市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于2024年4月入选国家能源局全国首批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项目公示名单。据介绍,该企业将2023年累计享受资源综合利用退税和废弃物环保处理免税的4500万元,追加约2000万元到工厂智能化和绿色化提升上,今年还计划投入1000万元升级生物柴油产线。

  在韶关,台泥(韶关)水泥有限公司三年间投入1.3亿元使水泥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实现“少排少缴”,还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镇生活垃圾,成为乡镇环境“净化器”。

  在清远,税务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合签署了《美丽清远协同合作备忘录》。

  在惠州,一场场环境保护税专题宣传普法活动正在化工产业园区的“涉税服务直通站”中推进。

  近年来,广东税务部门充分发挥绿色税制的“绿色效应”,减税费、优服务、强共治,打通“政策+服务+数据”税收管理链条。编制并定期更新《绿色税制建设电子书》,方便纳税人全面快捷查找绿色税费政策;2023年试点上线的“环保税管理小助手”项目实现自动数据全量提取,帮助企业防范涉税风险,促进提升税务监管效能;对符合条件的“六税两费”优惠应享未享形成的多缴税费,推行税务部门主动发起退税流程,降低纳税人退税成本。

  与此同时,广东税务部门还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房建设、金融监管等部门的信息畅通共享渠道,搭建与行业协会、科研院所、高校之间的信息交流平台,不断深化绿色税收共治格局。(文 车园元 岳瑞轩)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