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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权、激励、保障!广东省多举措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转化
2024-10-19 15:46:04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李藤 责编:李胜兰

  10月18日下午,广东召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新闻发布会,对近期发布的《广东省深化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实施方案(2024-2027年)》《广东省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认定工作指引(试行)》(以下分别简称《实施方案》和《工作指引》)等文件、举措进行介绍。

放权、激励、保障!广东省多举措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转化

发布会现场 朱桦 摄

  放权、激励、保障 三大举措解开束缚科技成果转化的“粗绳子”

  据广东省科技厅厅长王月琴介绍,针对当前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痛点和堵点,聚焦高校和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中“不敢转、不想转、不会转”等问题,出台的《实施方案》中三大举措“放弃、激励、保障”,解开束缚科技成果转化的粗绳子。一是放权。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可以自主开展成果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不需报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对转化的成果可以自主决定是否进行资产评估;允许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国有资产清产核资时不再包括职务科技成果等等。二是激励,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先转化后奖励”和“先赋权后转化”并行实施;要求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或转化收益,奖励成果完成人的比例应不低于70%。三是保障,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行政司法协同保护,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和法律专家队伍,提供法律支持和案例指导,准确区分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罪与非罪界限。

  王月琴介绍,《工作指引》中提出的“四个明确”,助力解决成果转化主体的后顾之忧。一是明确了尽职免责认定的主体是省科技部门、高校、科研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解决“谁来管”的问题;二是明确了尽职免责的条件和免责的情形,解决“管什么”的问题;三是明确了启动认定工作的条件及认定工作流程,解决“怎么管”的问题;四是明确了认定意见可作为单位考核和审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依据,解决“谁来用”的问题。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重点在供给端、需求端、服务端“三端”持续发力,积极部署实施省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和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建设以企业为核心的、上下游紧密合作的创新联合体,一体化推进项目研发和成果转化,鼓励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与企业联合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等,推动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近400家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累计增幅达64%

  针对社会各界都很关注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朱建华表示,首先是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设。省教育厅建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定期座谈机制。探索建设大湾区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开展大学科技园优化重组。指导高校设立成果转化工作专门部门,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技术转移机构。其次是完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将本科院校向企业转移技术成果数量和服务收入作为地市创新驱动重点工作监测指标,将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情况作为高等教育“冲补强”提升计划和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重要评价内容。同时调整优化科技项目的申报,将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科技成果转化绩效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条件。高校也将专利创造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产业化等成效,作为科研人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岗位聘用以及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此外,增加高质量科技成果供给。积极组织高校参与国家和省市重点研发计划,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精准对接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开展面向市场的“订单式”研发。支持高校布局高价值专利,引进社会化服务机构,参与专利成果的培育、推广和转化。与华为、腾讯等大型企业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校企创新联合体,建设了217家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最后,将进一步加强高校与企业的互动,开展高校科技成果系列推介,常态化组织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优化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服务。开展高校存量专利盘点,进行存量专利线上线下推广。与佛山市政府成立广东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立高校科技成果库、专家库和企业需求库,服务全省产业发展需求和行业企业的技术需求。

  朱建华介绍,2023年高校以专利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等方式转化科技成果1821项,合同金额11.2亿元。下一步将加强《实施方案》和《工作指引》的宣传贯彻,推动高校继续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扩大科技成果自主管理权,推进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和赋权改革,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进一步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价体系,促进高校科技成果更好、更快地实现转化和产业化。

  据了解,2023年广东区域创新能力继续保持全国首位、实现“七连冠”,全省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4802.6亿元,总量保持全国第一,投入强度提高到3.54%。全省近400家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收入133.96亿元,近五年累计增幅达64%。(文 朱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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