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广东省“有奖发票”第一期定期开奖活动举行,活动现场开出本次开奖共设6个等次的奖项,其中一等奖1个,奖金人民币5万元;二等奖2个,奖金各人民币4万元;三等奖5个,奖金各人民币3万元;四等奖10个,奖金各人民币2万元;五等奖16个,奖金各人民币1万元;特别奖46个,获奖者可兑换省内指定星级酒店住宿。整个开奖过程由广州公证处全程公证,确保了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
广东省“有奖发票”第一期定期开奖活动开始 摄影 岳瑞轩
以旧换新焕活力,最高奖金可达5万元
广东作为消费大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连续多年领跑全国,消费市场潜力巨大。据了解,2024年上半年,广东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高达2.35万亿元。今年以来,广东省推出的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更是以实实在在的优惠拉动了消费市场,为消费者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购物体验。
据悉,本次“有奖发票”活动是今年广东省政府以旧换新行动中的一项重要举措。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广东省消费者购买汽车、家电、家具家装产品,开具符合条件的普通发票均可参加“有奖发票”活动。消费者取得上述普通发票后,可通过“粤税通”小程序扫描发票二维码或手工录入发票相关信息,即可登记参与抽奖。活动总奖金为2000万元,单次中奖的奖金最高可达5万元。
“截至11月18日,全省在即时抽奖中已累计抽出中奖发票6.24万份,发放奖金864万元,全省家具、家电和家装行业发票开票量显著提升。”广东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有奖发票”活动旨在鼓励消费者以旧换新,活跃市场氛围,提振市场信心,拉动经济增长。同时通过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规范经营者发票开具和使用,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更加优良的税收营商环境。
以旧换新活动叠加大促,消费者享受多重优惠
“今年双十一购物叠加以旧换新补贴已经非常划算了,没想到随手开具的发票还有额外惊喜。”中奖的肖小姐兴奋地分享她的幸运经历,“我今年买房正在装修,首付、贷款利率都有优惠,已经很划算了。没想到还有更多实惠,前段时间在京东MALL购买油烟机和燃气灶时,看到了以旧换新和有奖发票的活动宣传,我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开完发票大概半小时后再扫码参加抽奖,当场就中了500块!相当于一套烟灶补贴后再打9折,真是太幸运了!”
市民陈先生买瓷砖等家装产品时也受到了好运眷顾。双十一期间,他在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领取家装厨卫“焕新”补贴申请时,看到了有奖发票活动提示。使用补贴买完瓷砖和木门后,他顺便参加了有奖发票活动。“没想到接连两张发票都中了,一个中了200元,一个中了100元!”他说。
活动助力消费热潮,家电市场销售大幅增长
随着“有奖发票”活动的持续推进,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的意愿显著增强,这一变化提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与此同时,活动还有效促进了家电市场的消费增长。
“十一黄金周以来,我们的家电销售额环比增长50%至60%。”韶关市曲江区中旺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林峰介绍说,取得这一成绩,离不开以旧换新补贴和有奖发票活动的有力推动。消费者都更倾向于选择参与活动的商家,既能享受以旧换新的实惠,又能轻松参与抽奖,赢取丰厚奖金。这一模式为商家带来了更多的客流量和销售机遇,使得市场交易更加活跃。
操作简单、即时兑奖是本次“有奖发票”活动的特点。据了解,近年来,线上经济火热,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在线上购买家电、家具等大件商品。线上交易完成后,消费者可以通过购物APP申请开具或换开实名消费发票,使用微信“粤税通”小程序扫码就可以参加抽奖,即时开奖的奖金实时兑付到消费者微信账号。从消费到抽奖,只需要动动手指,全过程网上操作,省事更省心。
多渠道可查获奖信息,兑奖需保留相关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4年“有奖发票”活动的通告》,本次广东省“有奖发票”活动包括“即时开奖”和“定期开奖”两种开奖形式。
“即时开奖”采用登记即开奖模式,奖金有100元、200元和500元三个档次,消费者开好发票后通过微信“粤税通”小程序即可参加活动,奖金将通过微信支付直接给付到中奖者的零钱账户,可直接领取使用。
参与“即时开奖”的发票无论是否中奖,均会自动参加“定期开奖”。“定期开奖”共3期,开奖时间分别为2024年11月和2025年1月、3月,共设置6个等次的奖项,奖金最高达5万。
据悉,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参与活动的发票均已自动参加2024年11月19日广东“有奖发票”活动第一期定期开奖,开奖信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商务厅门户网站、“广东税务”“广东商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中奖人需在兑奖期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指定地点或酒店兑付奖项。(文 车园元 岳瑞轩)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