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在长宁镇举行全县首张房票发放仪式,这一创新举措将征收补偿权益转化为可流通的购房凭证,为全国城乡建设与土地征收工作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
博罗首张房票购房签约现场 供图 博罗融媒
在博罗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等部门见证下,长宁镇东平村党支部书记谢东洋作为村民代表领取了票面金额290余万元的房票,并现场完成购房签约,成为该县首位房票政策受益者。该房票源于国道G324线改扩建工程项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依据《惠州市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意见》及《博罗县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细则》核发给东平村。
“房票安置让集体资产实现了‘价值升级’。”谢东洋在签约现场表示,通过房票购置的5间镇中心商铺将出租给连锁商超,预计每年可为村集体带来稳定收益。这一案例体现了房票政策在激活农村集体资产、拓宽增收渠道方面的显著成效。
据悉,博罗县房票安置政策设计有三大创新亮点:一是建立“权益金额+阶梯奖励”的复合补偿机制,除房屋货币补偿外,选择房票安置的被征收人可享受每平方米最高900元的奖励,6个月内完成购房更可获得100%奖励金额;二是构建跨区域房源超市,首批20个楼盘涵盖住宅、商业、车位等多元业态,实现房票全域通兑;三是配套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购房款中房票结算部分免征契税,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
“这一政策不仅保障了群众权益,更形成了群众安居、市场盘活、城乡提质的良性循环。”博罗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人介绍,通过引导被征收户购置商品房,预计可带动县域房地产库存去化率提升15%,同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据了解,该县已建立全省首个县级房票结算平台,实现从出票到兑付的全流程数字化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与结算效率。
值得关注的是,博罗房票政策与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改革形成联动效应。根据《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州明确将房票安置纳入法定补偿方式,并鼓励各县区探索跨区域安置机制,为粤港澳大湾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制度创新样本。(文 王航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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