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东       |        大湾区        |         眼界       |        文旅       
深圳:龙华区以精细化治理和绿色举措守护十五运会顺利举办
2025-11-14 17:44:55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车园元 责编:王悦阳

  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已正式拉开帷幕,龙华区在城市品质提升与“无废全运”保障两大领域同步发力,使城市风貌、赛事热情与绿色低碳理念深度融合,以全方位、高标准的筹备工作为赛事顺利举办提供坚实支撑。

龙澜大道辅路跨线桥紫花簕杜鹃盛放

  提品质升颜值 精品景观竞风采

  在城市品质提升方面,龙华区聚焦重点片区,精准推进城市景观提标工程。目前,重点区域及周边道路已完成超1616组十五运会主题灯杆旗的布设;打造26处融合赛事吉祥物与龙华文化特色的景观小品;设置36处围挡宣传海报;3万平方米绿化扩容工程全面落地,实现环境品质整体跃升。  

  门户区域品质同样焕然一新。梅林关新增8杆融入中式元素的景观路灯,显著提升“中轴”夜景风貌;北站中心公园次入口以“飘带”为设计理念,栽植500余棵“市花”簕杜鹃,打造200米长的多彩花带,并联合深圳北站管理方启用关键区域景观照明,分时段展示十五运会主题标语,呈现独具龙华辨识度的夜间地标。

  作为赛事重要场馆之一,龙华文体中心周边区域同步实施景观优化。在场馆周边,126套灯杆旗迎风成阵,5组吉祥物景观小品成为热门打卡点;龙华大道沿线新增逾35株紫花风铃木及多彩花卉,与绵延草坪共同构成约1.8万平方米的绿意景观;清泉路节点以紫花簕杜鹃串联“时光枢纽”意象,在保留原有乔木结构基础上营造通透的蓝粉色调,形成兼具典雅与动感的城市门户观感。

  为巩固城市品质基础,龙华区同步推进“两乱”专项整治,以民治、福城街道为试点创新“三区管理”模式,实现全链条闭环管理;赛事核心区域及周边道路加大乱摆卖巡查治理力度,规范流动摊贩秩序;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将全区21个地铁站周边纳入一类严管区常态化管理,有效改善乱停乱放现象,确保赛事期间城市环境整洁有序、交通高效畅通。

留仙大道致远中路交会处打造了融合赛事吉祥物与龙华本土特色的景观小品

  无废全运绘绿卷 同心护航绽新颜

  除城市品质提升外,龙华区将垃圾分类深度嵌入“无废全运”保障体系,通过多项绿色举措构建赛事环保底色。

  打造无废场馆,夯实赛事绿色基底。 针对赛事场馆区域,全面优化垃圾分类设施配置,确保收集容器数量充足、布局科学合理;同步在馆内播放“无废全运”宣传片、张贴分类指引标识,营造浓厚绿色氛围;在入口设置“空杯减塑”互动摊位,通过趣味讲解与体验式活动推广分类与减塑理念,让绿色意识在观赛中自然渗透。

  打造无废酒店,提升赛事接待水平。 围绕“3R”理念(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龙华区成功打造全市首批11家“3R无废酒店”,其中包含2家赛事接待酒店,通过减少一次性用品、推进分类减量等举措,让“无废”理念贯穿接待全过程。

龙华文体中心入口的赛事吉祥物景观小品憨态可掬

  深化志愿行动,凝聚全民参与力量。 赛事期间,志愿者在场馆周边开展文明观赛、无废观赛引导,推动社会共治共建。截至目前,已开展五场“志愿引导日”活动,吸引2.95万人次参与,回收空瓶4.1万个、各类垃圾561.09公斤,让绿色理念在市民参与中深入人心。

  从梅林关的典雅夜景,到北站公园的多彩花带,再到文体中心活力焕新的赛事氛围;从无废场馆、无废酒店建设到全民参与的绿色行动,龙华区以精细化举措和全域协作,为十五运会打造绿色、文明、魅力并存的城市环境,全力护航赛事圆满精彩。(文/图 龙华区委宣传部)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