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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地税开展2017年度第一次系统大督查

2017-06-13 09:35:30 来源:国际在线 编辑:陈伟赞 责编:董健雄

  国际在线广东频道消息:近期,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派出由44人组成的5个督查组,分赴广州、珠海、中山、汕头等11个市(区),围绕税收执法大督察工作、“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国地税合作情况、纳税人满意度整改方案落实情况等9大方面工作开展2017年度第一次系统大督查。截止目前共督查发现问题54项,已全部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对账销号。

  据悉,本次系统大督查是《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督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出台后首次实施的大督查行动。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广东地税明确大督查工作流程、组建系统督查人才库,全面构建起省局统一指挥、各地各部门各负其责的系统大督查格局,力促督查工作督实、督准、督深、督出成效。

  科学统筹协调  优化督查流程

  今年4月,广东地税由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形成并制发《2017年广东省地税系统督查计划》,明确督查事项16项,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系统督查。

  在随后的督查实施准备环节,各督查事项牵头单位统一提交了督查工作方案和督查指引,明确了督查对象、督查内容、督查时间、督查标准等,经督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安排后实施。

  “大督查由省局统一组织开展,做好交叉部门的业务衔接,避免重复督查及资源浪费,确保了督查工作流程科学、合理、高效,切实减轻了基层负担,最大限度发挥督查效用。”广东地税系统督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人员杨冬说。

  夯实队伍建设  提升督查水平

  据悉,广东地税从全系统领军人才库、专业人才库甄选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人员组建督查人才库,目前已有241位入库人才。督查人员专业对口、素质过硬,为大督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人才基础,确保了督查问题能够查深查透。

  为进一步提升督查人员工作能力,督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各督查事项牵头单位,制作包括督查重点、督查标准、方式方法、注意事项等内容详实的督查指引,汇编督查工作手册,并组织督查人员开展查前培训,做到有的放矢,重点明确。

  周雪冰是第二督查组的组员,他介绍,省局法规处作为“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这项重点督查内容的牵头单位,专门整理制作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文件汇编,并组织督查组全体人员学习政策精神,让大家很快掌握了督查重点和标准。

  创新方式方法  提高督查质效

  据了解,本次广东地税系统大督查实施阶段包括自查自纠、实地督查、整改落实三个环节。自查的重点主要是查找政策措施是否实施、落实是否到位、是否收到实效。实地督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并将督查范围至少延伸至一个县(区)局。省局层面明确指定自查、督查内容的责任单位,对自查和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全程对口指导、跟进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对部分单位,我们创新采用‘四不两直’的方法,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运用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对第一手情况的透彻掌握。”第三督查组组长杨珉表示。

  坚持督考合一确保督查实效

  “在此次系统大督查工作中,我们特别注重发挥绩效‘指挥棒’作用去激发督查的促落实作用。”省地税局绩效办副主任梁明裕介绍。

  作为绩效管理水平在全国名列前茅的广东地税,在本次系统大督查中,坚持“督考合一”、注重结果运用。对存在的问题或发现问题未按要求整改的单位,严格按照绩效管理相关规定,作扣分或问责处理。例如,此次督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在房地产交易税收管理与服务方面存在未落实交叉互审工作制度的问题,导致个别税务人员在办理二手房交易纳税申报时,错误录入纳税人涉税信息。督查组立即出具书面意见,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省局绩效办,并将问题在绩效管理平台“挂号”,与涉及单位和税务人员的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挂钩,督促其落实整改到位。

  据悉,为确保督查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落实到位,广东地税还将在下半年对部分单位组织开展“二次督查”。通过“回头看”,重点督查整改通报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及尚未整改落实的问题及原因,从而切实解决工作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有力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效。(供稿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杨冬 罗岳艺 编辑 陈伟赞 耿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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