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楼市:由“浮躁”回归“理性”
6月7日,广东省住建厅公布了《2017年各地查处的第二批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名单》,汕头近期查处的标盛房产、振业房产等21家房地产中介也在名单中。而这些机构,均是汕头市房管局查处后上报的。
这些中介机构缘何被“点名”?记者了解到,它们或多或少存在着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对此,汕头市房管局表明态度:对违法违规行为绝不姑息,发现一宗处理一宗。目前已整改、立案多家违规经营的房地产中介,也向工商、公安部门移交了涉嫌违法经营、欺诈的案件线索。
多部门通过联合执法“放大招”,不断打击恶意炒房、整顿市场秩序,正推动着汕头楼市由“浮躁”回归“理性”。
现象
部分中介“浑水摸鱼”引购房恐慌
今年4月,由于几个楼盘集中在同一时期开盘,在开发商们的猛烈营销下,汕头房地产市场的热度及成交量在5月达到近年来的历史新高。
业内人士认为,这是汕头良好发展态势的历史必然,也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但是,经房管部门查实,有部分中介浑水摸鱼,趁机兴风作浪,炒作房价,炒卖房号,发布假“限购”消息等,造成购房恐慌。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近两个月来,汕头市房管局通过群众电话举报、中介房源信息网络巡查平台自动截图取证等方式获得线索,并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查处了这批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房地产中介机构。
从广东省住建厅公布的违规机构名单上看,汕头市标盛房产、汕头市振业房产等21家上榜中介,都存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中介机构备案”“违规发布房源信息”等违法行为。
汕头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上榜的房地产中介都不同程度存在着恶意炒作,编造不实信息,纵容工作人员、雇佣他人炒作房价,扰乱市场秩序,为违法销售的商品房再转让行为提供服务或者便利,以收取“人情费”协助购房、以承诺“公司过户”“内部认购”等名目违规招揽业务,联手炒房人、售房人抬高房价等行为。
依据《汕头市房地产经纪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未按规定办理机构备案手续”的房地产中介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权属不清或法律、法规禁止转让、抵押、出租的房地产提供经纪服务”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另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如“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销售行为提供服务或者便利的,一经查实,将依据《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处3万元的罚款,对从业人员处1万元的罚款。
目前,汕头市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共有463家,登记从业人员1500多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大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仍能做到规范经营,对促进汕头经济持续发展和房地产市场活跃、扩大居民消费,改善人居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