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东       |        大湾区        |         眼界       |        文旅       
十五运场馆广州赛区首批改造场馆验收移交
2025-01-02 14:06:14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车园元 责编:王悦阳

  2024年12月31日,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广州赛区执委会(下称“市执委会”)在越秀山体育场举行“广州赛区场馆维修改造第一批验收移交仪式”。

  据悉,广州赛区共使用30个竞赛场馆、广州市负责改造其中23个场馆。目前广州市在确保21个场馆在2024年底前如期实体完工的基础上,提前完成广州体育馆、越秀山体育场、广东体育馆、飞碟训练中心、市工人体育场、天河体育中心田径副场共6个场馆的验收移交。此次验收移交仪式,标志着以场馆改造为重点的赛会筹备工作,顺利转入以赛事为主的“举办年”。

十五运场馆广州赛区首批改造场馆验收移交

广州体育馆  供图 活动主办方

  越秀山体育场:作为2025年“省港杯”比赛场地公开亮相

  越秀山体育场是十五运会女子足球(U16)小组赛的比赛场馆,始于1926年,见证了南粤足球的兴衰,被称为南粤足球的“福地”和“圣地”,曾主办过第六届、第九届全运会的男、女子足球比赛、第16届亚洲运动会的足球比赛,在国内享有盛名。

十五运场馆广州赛区首批改造场馆验收移交

升级改造后的越秀山体育场  供图 活动主办方

  本次越秀山体育场改造,与广州传统中轴线相呼应,以“体育魂、岭南味、国际范”为原则,打造承载广州城市与岭南足球双重历史记忆的场馆。设计方面突出足球特色,在体育场西看台增加“广州越秀山体育场”字体设计,在正门楼两侧楼梯间的拱形展示窗精心设计历史展陈,重新设计场馆logo,突出越秀山体育场的足球圣地形象;在传承历史底蕴方面,坚持修旧如旧,以历史照片为参考,还原门楼建筑的历史空间特点,注重色彩搭配,对原有的破旧跑道升级改造为现行国际时尚的蓝色跑道,跑道周边挡墙采用深绿色,座椅采用渐变黄色,看台盖罩采用灰色,使体育场与越秀山融为一体,与镇海楼、五羊雕像、中山纪念堂等广州地标性建筑相呼应;比赛草坪采用兰引三号天然草茎全面翻新、并配置节水灌溉系统,可根据土壤水分数据信息和气象信息实现分区灌溉智能化自动控制;灯光升级为更高效节能的LED赛事照明以及智能照明系统,照度、眩光显色性等赛事转播参数达到足球V级、田径I级的要求。

  此外,场馆设计还注重赛后利用,在步行道新增配套智慧健身导引系统,市民步行经过智慧步道布点区域,无须佩戴任何设备就可以查看自己的运动距离、运动时间、消耗热量等数据。体育场改造完成后将对群众免费开放,为周边居民提供更好的健身惠民服务。越秀山体育场改造完成后,将于2025年1月15日作为“省港杯”比赛场地首次公开亮。 

  广州飞碟训练中心:打造绿色建筑,增设射击AR体验室

  广州飞碟训练中心是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射击(飞碟)的比赛场馆,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于2010年广州亚运会时建成,是广东省唯一一个射击(飞碟)项目训练场地及比赛场地,也是国家射击队及广东省射击队的常驻训练基地,承办过国家级锦标赛、资格赛和亚洲飞碟比赛,并常年承接广东省飞碟锦标赛,孕育了许多亚洲冠军和世界冠军,被誉为“冠军摇篮”。

十五运场馆广州赛区首批改造场馆验收移交

广州飞碟训练中心  供图 活动主办方

  在本次飞碟训练中心改造过程中,结合飞碟运动及其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室外工程本着“保护原有生态环境”的原则,室内功能房间整合遵循能少拆就少拆的原则,改造后既要满足未来承办国际、国内各项赛事的需求,同时要多重兼顾赛后集训、运营的功能。

  飞碟训练中心全新改造后,不仅为十五运会飞碟比赛提供坚实基础,还能满足承办国内、国际高水平飞碟赛事需要,也将进一步推动赛会运动融入环“两山”示范区核心区域发展,发挥品牌赛事辐射、引流和带动效应,以“体育+文化+旅游”形式助推周边区域产业发展。(文 朱桦)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