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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改善城乡环境质量

2017-05-16 17:20:58 来源:国际在线 编辑:陈伟赞 责编:董健雄

  国际在线广东频道消息:5月10日上午,汕头市召开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工作会议。汕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孙光辉主持会议并讲话,市领导陈武南、曾湘澜,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健出席会议。

  根据安排,汕头市将通过全面排查、明确牵头部门,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突击联动执法、督查督导等执法行动,进一步落实属地政府监管职责、市级部门督查督办督导职责,解决影响群众生活重点难点环境问题,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环境监管执法体系,有效化解城市环境管理疑难问题。建立健全环境执法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促进各区县政府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执法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环境监管执法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构建联合执法、协同执法新常态。同时,通过联合督查和执法后督察,促进区县政府按照《汕头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及各区县政府制定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化监管措施,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危害群众健康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建立联合执法、通报、两法衔接、立案监督、司法审判等工作机制,建立大环保执法新格局,合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新常态。

  据了解,今年,汕头市将继续深入开展“涉水污染”重点企业污染专项整治及执法督查工作,在全市进一步加大力度,地毯式排查非法水溶、小土染、小印花、小电镀等作坊。继续推进城市黑臭水体、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和噪声污染、露天焚烧等环境污染整治和执法,加强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的城市污染源治理新理念,建立创新协调机制,有效解决影响城市环境质量问题。加大路面执法力度,重点查处“黄标车”、“黑烟车”、“泥头车”等高污染、高排放车辆的违规违法行为;严禁已报废注销的老旧机动车上路行驶,强化对机动车维修单位的日常监管。此外,汕头市还将组织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环境问题落实整改和交办案件的抽查督导和“回头查”,解决影响环境质量和久拖未决环境问题。

  孙光辉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以“创文强管”的标准和要求,集中执法力量,开展大规模联合执法行动;要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充分结合汕头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 美丽乡村建设三年大行动开展村居环境整治;要从严惩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力;要加强督导考核和问责,形成环境治理长效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供稿 汕头市委宣传部 编辑 陈伟深 耿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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