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湾区行_fororder_湾区行_副本

7月起东莞医保年支付限额提至约37万元

2017-06-20 09:38:48 来源:国际在线 编辑:陈伟赞 责编:董健雄

  国际在线广东频道消息:从7月1日开始,东莞拟提高社会医疗保险的部分待遇标准,惠及数百万东莞参保人。连续参保缴费满3年以上的参保人,每年度内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将从30万元/年提高到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8倍,约36.9万元。支付参保人每次住院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基本医疗费用分段从4段调整为3段,从以5万元为一段调整为以8万元为一段。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再次提高

  东莞从2016年1月开始调整提高社会医疗保险的部分待遇标准,连续参保缴费满3年以上的参保人,每年度内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30万元。从2017年7月1日开始,东莞拟提高社会医疗保险的部分待遇标准,惠及数百万东莞参保人。连续参保缴费满3年以上的参保人,每年度内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将从30万元/年调整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8倍。

  东莞市统计局近日在其官网发布“2016年东莞市平均工资情况”,数据显示,2016年东莞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6242元。以此计算,调整后,参保人,每年度内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将提高到36 .9万元左右,超过现有30万元的标准。东莞市社保局表示,具体调整金额数将在每年7月,根据当年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进行调整。

  目前东莞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已经达到省规定的支付东莞基本医疗保险待遇9个月以上的水平。近几年来,东莞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由于结构调整,费率提高,缴费基数逐年增长,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总量不断增大,基金节余率较高。调整部分待遇标准,并不影响医保基金稳定运行。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