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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纳入重大行政决策

2017-06-30 10:58:38 来源:国际在线 编辑:陈伟赞 责编:董健雄

  国际在线广东频道消息:近期,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同时纳入《广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广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根据《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纳入决策及听证目录的事项将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市政府集体审议五个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进落实,并须履行听证程序。该区划计划于今年年底出台。

  根据广东省环境质量报告书,“十二五”期间,广州市区域声环境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在55dB(A)左右,对应评价为一般水平;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小于69 dB(A),对应评价为较好水平;广州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并优于全省平均水平,在省会城市中排名位于中等水平。

  为进一步适应城区发展的需要,加强广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明确各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提升声环境管理水平,市环保局按照环保部发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要求,提出区划修编的总体思路、技术路线及实施政策框架,于2016年6月启动《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编制。主要工作是根据新技术规范,对广州市全市行政区范围内的声环境功能区进行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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