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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强买强卖”新销售办法7月实施

2017-07-10 16:52:45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陈伟赞 责编:董健雄

  原标题:经销商换个花样“强买强卖”?

  城里套路深,回村里也未必好使。一度被消费者翘首以盼的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本月起实施,加价、搭售等强买强卖现象是否有所改善?上周末,全媒体记者走访本地多家汽车经销商发现,加价的依然在加价,捆绑保险的现象也没变。唯一有区别的是,经销商更注重与客户“沟通”,让客户“自愿”同意加价和搭售行为。强势品牌和货源紧俏车型“强买强卖”现象尤其突出。有业内人士指出,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下简称新《办法》),指导意义多于约束。

  车市实况:

  还是那个“爱买不买”的套路

  新《办法》对汽车经营中的多种乱象进行规范,如经销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违者“处3万元以下罚款”;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的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者和售后服务;而且允许消费者异地买车、销售商并不是只能销售单一品牌汽车。

  在记者采访当中,消费者最为关心的是:新政中禁止经销商加价销售和捆绑销售等措施能否落实。上周末,记者在本地汽车市场暗访了一圈后发现,与客户签约加价自愿书、加服务费、不加价就不给订车的时间、收取提车费、加装潢等,4S店的“套路”依旧,一些紧俏车型依然是“爱买不买”。7月1日前一直在加价的车型,至今仍在加价,如途观L、途昂、汉兰达等仍要加装精品装潢包,保时捷macan、奔驰迈巴赫、冠道2.0T车型、福特F-150,依旧要加价,最低加2万元,最高加15万元,而且还没有现车,不加价就没定下交车时间。

  “官方指导价从来就不是市场价,加价是市场需求造成,都是自愿的,消费者可以不买。”本地一经销商负责人如是告诉记者。在记者采访当中,大多数汽车销售顾问对新《办法》表示冷淡。一些购车消费者向记者表示,真要较真投诉的话,时间和精力成本太高,不值得。“能接受就买,不能接受加价就买其他车吧。”

  调查A:

  出厂就“自带”精品套件

  买不买随你

  新《办法》第十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暗访] 记者先后来到本地一家丰田和大众店,针对热销车型汉兰达和途观L进行购买咨询,销售人员表示,提车需在原价上加2万元不等,因为“原车增加了前后保险杠装饰、脚踏板、防爆膜、行车记录仪”等加装精品,不加这些精品钱,买不买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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