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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7月15日正式启动

2017-07-10 17:39:42 来源:国际在线 编辑:陈伟赞 责编:董健雄

  国际在线广东频道消息:经省政府同意,7月15日,将启动广州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全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省、市、区、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解放军、武警部队举办的公立医院同步实施,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行业监管等方面的综合改革。

  改革目标和路径明确,公立医院同城同策同步实施

  广州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基本目标是,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有效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围绕上述基本目标,在推进改革上主要抓住三条主线:一是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通过降低药品(耗材)费用、取消药品加成、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规范药品使用和医疗行为等措施,腾出空间,同步理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建立公立医院科学补偿机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二是通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三是通过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完善上下分工协作机制,引导合理就医,构建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制度。

  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广州地区所有公立医院,包括省属、市属、区属医院,国家部委、解放军、武警、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在穗举办的公立医院,均纳入本次改革范围,同步联动推进,实施同城同策、同级同价。

  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执行新医疗服务价格

  本次公立医院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突破口,实施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

  根据改革方案,从7月15日零时起,广州地区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加成,公立医院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和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方式予以补偿,其中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财政专项补偿10%,医院自我消化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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