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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环保厅联合出台意见推动河长制落地

2017-07-11 09:54:25 来源:国际在线 编辑:陈伟赞 责编:董健雄

  国际在线广东频道消息:近日,广东省水利厅、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进一步推动《省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实现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走在前列。

  《意见》提出,由上级河长对下一级河长、地方党委政府对同级河长制组成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考核问责。各市、县要在2017年年底前出台相应的考核问责办法与激励制度。省河长制办公室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要求开展河长制督导检查。  

  9月底前各地河长制方案细化到镇  

  广东提出建立从省到村的五级河长制,比国家要求的四级河长制更为深入。对此,在《省工作方案》出台后,《意见》要求各市、县要根据《省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组织编制或修订完善本级工作方案,细化实化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组织体系、监督考核、保障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阶段性目标。各镇要根据县级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级工作方案。

  其中,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河源、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湛江、茂名、清远、云浮等16个河长制先行地区的市、县级工作方案,要在2017年7月底前全部出台;其他地区(含市、县两级)要在2017年8月底前全部出台。全省各镇的工作方案要在2017年9月底前全部出台。

  《意见》还要求,县、镇级工作方案应明确镇、村要加强河湖管护、保洁工作和建立入河湖排污口管控机制,并结合实际设立河湖专管员、保洁员。此外,各市、县要在2017年10月底前设置完成河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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