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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谈信用)深圳:打造“特区”社会信用建设体系

2017-08-08 09:31:50 来源:新华社 编辑:陈伟赞 责编:董健雄

  新华社深圳8月1日电 深圳地处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一直以来坚持先行先试,创新发展,不断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打造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争当“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排头兵。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十多年来,深圳市在体制机制建设、信息平台构建、信用市场培育以及信用产品创新等方面进行了尝试。近日,记者就深圳城市信用建设情况采访了深圳市副市长艾学峰。

  记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增强社会诚信意识,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深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历了怎样的过程?

  艾学峰:深圳市作为国内较早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城市,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共建共享、注重实效”的原则,经过十多年的摸索积累,历经打基础、抓两建、创示范三个阶段,在制度建设、体系构建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一是制度引领、夯实基础阶段。深圳市自2001年起就率先出台了《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管理办法》和《深圳市企业信用征信和评估管理办法》,初步规范了个人与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和使用、征信评估机构的运作和监管等活动,为信用信息征集与监管提供了基础保障。

  二是开展“两建”、渐成体系阶段。2012年以来,广东省部署开展“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工作,深圳市以信用建设为核心出台了《深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深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3-2020年)》《深圳市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和应用 促进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深圳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制度文件,明确了我市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发展方向、基本原则、组织架构等,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体系。

  三是打造示范、厚植优势阶段。在当前全国加速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时期,许多发端于深圳的创新之举,被推广到了全国各地。2016年,深圳市获批成为全国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试点市之一,这既是对深圳市近年来信用工作成效的充分肯定,也对深圳市在体制机制创新、加快相关配套改革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深圳市将继续按照“巩固改革成果、落实创新举措”的要求,始终保持开拓进取、锐意创新的勇气,不断探索创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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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深圳市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艾学峰:一直以来,深圳市按照“法制是保障、征信是基础、用信是支撑”的工作思路,重点推进完善信用法规制度、建设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健全信用信息联动应用机制等主要任务。截至目前,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大进展。

  一是逐步完善信用法规制度体系。我市在已出台个人和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全市首部综合性的信用法规《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为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管理、使用以及信用监管等工作提供更为全面的制度保障。该办法制定过程中,召开了全国首例现场和网络同步举行的立法听证会,并请市政协开展立法协商。

  此外,为部署落实各领域、各行业信用信息的征集、管理及应用,各相关部门根据自身的监管需求,着力围绕税务、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政府采购、招投标、网络交易、房地产、工程建设、社保医疗、司法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出台了一系列信用建设专项制度文件,并重点针对税务、市场监管、进出口管理等关键领域签署了一批联合奖惩的合作备忘录,形成了系统性、全方位的信用制度体系。

  二是统一搭建集约高效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深圳市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化技术及共享机制优势,围绕政府部门公共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以市电子政务资源为支撑,以构建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和统一技术标准规范为基础,加快整合社会成员的公共信用信息,建立起企业、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及个人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全市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为健全信用信息的归集管理规范,在此前印发的六批《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成员单位信息目录》基础上,我市进一步出台了《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统一明确了全市74家信源单位报送信用信息的范围、传输方式、更新时限及信息保密等规定,并将“公共信用信息报送”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着力保障工作落实。截至2017年6月30日,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已归集信用信息数据约13亿条。

  三是广泛开展信用信息的联动应用。深圳市出台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贯彻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加快健全信用法制和标准规范体系,大力促进诚信行为褒扬激励,着力加强失信行为约束惩戒,全面强化信用联合奖惩,严格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广泛开展诚信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部署要求。

  目前,我市已在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食品药品安全、交通运输、房地产管理、医疗卫生、人才引进、税收征管、进出口监管等多个领域落实了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并不断深化部门协同,强化监管合力。在“创新人才奖”“政府领军骨干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评比中,相关部门依托“深圳信用网”实施信用审查,对严重失信企业和个人实施一票否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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