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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全面建立河长制 实现河畅水清堤固目标

2017-08-09 16:09:33 来源:国际在线 编辑:陈伟赞 责编:董健雄

  国际在线广东频道消息:近日,潮州市出台《潮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到今年年底,全市境内河湖全面建立河长制,构建市、县、镇、村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到2020年底,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填、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总目标。

  根据《方案》,潮州市将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市、县、镇、村四级河长体系。市、县(区)、镇(场、街道)均设立本级总河长,由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担任,跨县区河流和市管湖泊、水库由市级领导任市级河长,所在县(区)党委或政府(管委会)相应领导担任县(区)级河(段)长。各级总河长是本行政区域推进河长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河长制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考核监督,协调解决河长制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副总河长协助总河长统筹协调河长制的推进落实。

  《方案》要求,强化“三条红线”管理,保护水资源。全面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刚性约束,强化地方各级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完善防灾减灾体系,保障水安全,进一步完善主要江河防洪体系,大力推进中小河流系统治理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快山洪灾害防治和重点涝区、重点灌区治理,积极推进海堤达标加固和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同时,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优良水体保护,做好水岸统筹,强化源头控制,加快城乡污水藏管纳污,突出上下游、干支流连片区域水污染联防联治,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系统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

  《方案》强调,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党政领导下的部门联动合力、流域统筹协调机制,实现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江河交汇处等水情复杂河段的系统治理、联防联控;建立河长会议、信息报送、信息共享、工作督察及工作验收等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长效机制,落实管护主体、责任、人员、保障财政经费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河湖管护。《方案》还进一步强化考核问责,建立河长制考核体系和激励问责机制,结合不同河湖管理保护要求,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河长制落实情况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等考核内容,结合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整改等情况进行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供稿 潮州市环保局 编辑 陈伟深 林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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