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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出台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

2017-08-17 17:39:45 来源:国际在线 编辑:陈伟赞 责编:董健雄

  国际在线广东频道消息:近日,深圳市出台了《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弥补了深圳市在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领域的制度空白,是加强政府采购信用建设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完善政府采购市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提高企业的违法失信成本,提高政府采购活动公正度和透明度,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信用管理。

  《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亮点有三方面:一是首次在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中涵括失信惩戒和优质奖励两方面内容,更好地契合国务院提出的“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的要求。二是以《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为依据,对出现违规或违约行为,但未达到行政处罚所规定情形的,一并记入诚信档案,加强对违规违约供应商的诚信处理。三是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供应商进行分类处理,包括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未达到行政处罚情形但记入诚信档案的,进行网上公告、重点监管、加大检查频率等,该供应商在公告期内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按照其所参与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诚信处理。(供稿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编辑 陈伟赞 杨乐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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