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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

2017-09-28 09:16:57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陈伟赞 责编:赵滢溪

  广州日报讯:今后,广东法官权益受到侵害后,将有专门的机构给予援助——广东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昨日在广州正式成立。41名由省法院及各中级法院法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总工会专家、律协代表、法学专家等共同组成的首届广东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将为法官权益提供“保护”。省法院院长龚稼立接见了全体委员。省法院常务副院长霍敏当选首届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

  根据《广东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章程》规定,法官遇到人格尊严、名誉受到侵害,自己及近亲属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受到侵害,依法独立办案受到妨碍等情形的,可以提出援助请求。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应对法官的援助请求进行调查核实,确实存在侵害法官合法权益的,可对外发表声明,澄清事实真相,消除负面影响;或代为向有关方面反映情况,要求采取保护措施,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或对于不当做法,向有关方面提出建议要求纠正。(全媒体记者 方晴 通讯员 黄海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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