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湾区行_fororder_湾区行_副本

广州推出“科创十二条”促进科技创新

2019-08-09 13:48:33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编辑:董健雄 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广东频道消息(记者 朱子荣):广州市科技局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最近推出的《广州市进一步加快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简称“科创十二条”)。 “科创十二条”主要涵盖“构建高水平科技创新载体”、“支持国际一流创新平台建设”、“完善港澳人才保障机制”、“协同推进市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完善港澳人才保障机制”等举措。该政策措施既是贯彻落实“广东省科创12条”的配套政策,也体现广州的实际和特色,改革力度大,突破举措多,充分显示了广州建设科技创新强市的决心。

  据了解,在提供人才保障待遇方面,广州推进南沙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建设,深化外籍人才永久居留积分试点。支持青年创新创业,建立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支持粤港澳(国际)青年创新工场、粤港澳大湾区(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等一批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广州力争3年内面向全市新增3万套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优先供给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中的人才使用。广州给予境外高端人才15%的优惠税率,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广州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据介绍,广州市财政每年将投入6000万元支持穗港澳联合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广州市科技项目资金可以划拨到港澳地区使用,港澳高校、科研机构无论是项目牵头单位还是参与单位,广州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均可直接跨境拨付到港澳两地单位账户。作为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的重要节点,这些举措将有利于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和区域融通,进一步提升广州市在粤港澳大湾区内整合创新资源方面的优势,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科研合作。

  据了解,政策实施不久,8月1日,广州市即通过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省实验室向香港科技大学拨付香港分部2019年建设经费和港澳科研开放基金,实现广州市科研资金首次成功跨境拨付。

  除了“广州科创12条”这项综合性政策外,今年广州还出台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广州市合作共建新型研发机构经费使用“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广州市服务科研院所建设发展的若干措施》两项在全国具有鲜明特色的专项政策,形成政策亮点:一是将广州市正在开展试点的突破性强、含金量高的政策实施范围拓展到科研院所。二是对照国家和省最新的改革部署,选择适宜政策措施率先在科研院所开展试点。

  据悉,今年以来,广州市科技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科技创新强市、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部署,打造“三城一区”创新核,遵循“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产业发展、生态优化”的创新发展规律,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自然》杂志全球科研城市50强,广州居全球第25位,在入选中国城市中,从2015年的第9位上升到第5位。积极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携手中科院共建广州南沙科学城和中科院明珠科学园,加快建设再生医学与健康、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省实验室,筹建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岭南现代农业省实验室等。高新技术企业从2015年的1919家增加到11000多家,居全国第三,市科技创新企业库在录企业超过20万家;2018年技术合同成交额比上年翻番达719亿元,占全省50%以上。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