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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依法保护在粤外国人正当合法权益

2020-04-13 17:51:08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责编:王一凡

  国际在线广东频道消息(记者 朱子荣):广东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杨日华12日在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安机关依法保护在粤外国人的正当合法权益,对所有在粤外国人一视同仁,反对一切形式的歧视和偏见,并就在粤外国人健康管理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民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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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杨日华。摄影 朱子荣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根据我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在粤外国人应当随身携带本人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或者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接受公安机关的查验。外国人拒不接受公安机关查验其出境入境证件的,拒不交验居留证件的,公安机关将依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76条之规定,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疫情防控期间,在粤外国人必须接受新冠肺炎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外国人拒不配合新冠肺炎调查、拒不配合执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及隔离治疗措施,或者阻碍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之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

  此外,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外国人,公安机关还可视其违法行为作出宣布证件作废、注销或收缴证件、限期出境、驱逐出境等决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杨日华表示,希望所有在粤外国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积极配合防疫工作,维护好自身及他人的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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