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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资管持险企股票 上限或降至5%

2017-07-21 11:29:22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陈伟赞 责编:董健雄

  南方日报讯:为了规范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加强公司治理监管,7月20日,保监会对修改完善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进行第二次征求意见。

  征求建议稿称,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可以通过购买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投资上市保险公司。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或者信托产品持有上市保险公司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该保险公司股本总额的5%。而在2016年12月19日的征求意见稿中,自然人、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等投资主体可以通过购买上市保险公司股票成为保险公司财务类股东,即持股比例不足10%。

  本次征求意见稿显示,根据持股比例、资质条件和对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保险公司股东拟分为财务Ⅰ类股东、财务Ⅱ类股东、战略类股东和控制类股东四大类。(记者 郭家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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