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湾区行_fororder_湾区行_副本

车辆交通违法行为26日前须“清零”

2017-07-24 09:53:10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陈伟赞 责编:董健雄

  南方日报讯:近日,惠州市重点车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清零”约谈暨工作推进会召开。根据会议要求,7月26日前,惠州各运输企业务必将所属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全部“清零”,逾期没有完成“清零”工作的,运输车辆一律禁止上路运行,交警部门一律停办企业和车辆的车驾管业务,并对重点企业给予曝光。

  据了解,目前惠州市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以及校车这四类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不少,重点运输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够的情况不同程度存在,最突出的表现就是部分重点运输车辆交通违法未处理的数量多、时间长,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肖建生表示,交通违法“清零”是交通管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更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基本衡量。除了运输车辆所有交通违法必须“清零”,交警部门将严格落实约谈违规企业制度。从8月起,重点运输企业名下的重点车辆,只要有一辆车在一个月内发生3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或企业所属车辆有10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交警部门将对企业法人代表和安全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拒不按期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暂停该企业在惠州市的所有车驾管业务,直至重点车辆违法行为“清零”。

  同时,各运输企业一定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管理机制和制度,加强对车辆的日常安全检查、驾驶人及从业人员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坚决落实24小时专人值守GPS动态监控制度,对违反营运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运规定、超速、疲劳驾驶等行为,要及时向驾驶员或乘务员发出警示;通过抽查客运车辆车载视频监控,检查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是否出现打瞌睡、打电话、聊天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并对违规的驾驶员进行教育和处罚,通过强有力的监管,杜绝不安全驾驶行为。从7月24日起,惠州交警部门会在全市所有道路开展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客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并对违规运行大客车进行非现场处罚。对凌晨2时至5时违规在我市道路通行的大型客车,将以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处200元罚款,并对驾驶人记3分。(记者 林文通 通讯员 邓闽榕)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