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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今年拟建36座污水处理厂

2017-04-10 09:07:59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董健雄 责编:

  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重头戏”,污水治理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由于项目投资大、难度大,成为新农村建设一大“短板”。

  近年来,梅州坚持标本兼治、上下联动、城乡互动,突出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两大难点,努力补齐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短板”。近日,梅州市政府印发《梅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生活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到2018年底基本建成城乡生活污水基础处理设施,实现市中心城区、兴宁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县城和镇(街道)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镇一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80%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补齐短板 今年拟建设36座污水处理厂

  溪水汩汩流淌,连片的田地旁,一池塘里长满绿色的美人蕉,红色的锦鲤在水中游动。这是蕉岭县长潭镇白马村,花海盛开之时,更是游客心仪的旅游之地。

  “这池塘是专为处理农村污水建设的生态浮床,不仅能净化水质,还有景观效果。”长潭镇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蕉岭县大力补齐农村发展的“短板”,先后在镇、村两级建成45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污水能力达4140吨。

  这是梅州市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一个缩影。

  农村污水处理历来是新农村建设的“老大难”。之前,大多数农村地区缺乏必要的污水收集、输送和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同时,农村污水由于地区分散、投入大等原因,农村污水处理等问题一直未能得到科学的解决。

  为此,梅州市近年来不断加大生活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投入和建设力度。近日梅州市政府印发《方案》,以县(市、区)、镇(街道)、村(居)生活污水处理基础项目建设为重要载体,以“科学规划、全面覆盖、无一漏网”为基本要求,坚持全面治理与重点改造并重。这无疑标志着农村污水的“治本”拐点真正到来。

  《方案》指出,梅州市将通过持续开展“梅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项行动,力争到2018年底,基本建成全市城乡生活污水基础处理设施,实现中心城区、兴宁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县城和镇(街道)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镇一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80%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根据《方案》,2016年至2018年,全市总计将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设施91座,新增处理能力26.79万立方米/日,新增配套管网总长970.37千米,新增农村污水处理设施3950个。今年,将启动并完成40%新增生活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即36座污水处理厂、388.15公里污水管网和1580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记者走访发现,昔日的农村“短板”污水处理设施正从空白走向全覆盖。在梅江区西阳镇鲤溪村,生活污水流入小型湿地后,经过物理、化学、生物反应实现净化;在梅县区丙村镇联溪片区,一座500吨/日污水处理系统即将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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